31家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含省部共建)通過驗收

[2011/2/18]

  有關(guan) 省、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有關(guan) 高等學校:

  依據《高等學校重點實驗室建設與(yu) 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我部於(yu) 2010年相繼組織專(zhuan) 家對部分建設期已滿的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和省部共建教育部重點實驗室進行了驗收。在有關(guan) 省(市)教育廳(教委)和依托單位的大力支持下,各實驗室建設期間按照建設計劃任務書(shu) 的要求,在凝煉研究方向、實驗環境和條件、人才隊伍、管理體(ti) 製與(yu) 運行機製、對外開放與(yu) 交流等方麵的建設取得了明顯進展,達到了教育部重點實驗室驗收標準。經我部組織驗收專(zhuan) 家組對“惡性腫瘤發病機製及應用研究”等教育部重點實驗室進行現場驗收,我部同意上述實驗室通過驗收(名單見附件1、2)。

  同時,根據科技和學科發展的需求以及實驗室學術委員會(hui) 的意見,我部同意“惡性腫瘤發病機製及應用研究”等教育部重點實驗室調整名稱(名單見附件3),同意“光電信息技術科學”教育部重點實驗室拆分為(wei) “光學信息技術科學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南開大學)”和“光電信息技術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天津大學)”。

  通過此次驗收的實驗室正式以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名義(yi) 開放運行,統一命名為(wei) “××教育部重點實驗室(依托單位),英文名稱為(wei) Key Laboratory of××(University),Ministry of Education”。

  希望有關(guan) 省(市)教育廳(教委)和高等學校繼續為(wei) 實驗室的建設和發展創造條件,營造良好的學術氛圍和創新環境,優(you) 先支持教育部重點實驗室的發展。各實驗室要堅持“開放、流動、聯合、競爭(zheng) ”的方針,麵向科學發展前沿,緊密結合區域發展和國家重大需求,突出特色,努力開展科技創新研究,大力培養(yang) 優(you) 秀的中青年隊伍,加強創新團隊建設,廣泛開展國內(nei) 外合作與(yu) 交流,切實提高實驗室學術水平、競爭(zheng) 實力和社會(hui) 服務能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二O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1:通過驗收的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