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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西關(guan) 培英中學改擴建項目-實驗室設備采購(第一期)公開招標公告
2024/11/12 8:55:57
廣州市西關培英中學改擴建項目-實驗室設備采購(第一期)公開招標公告
2024年11月09日 22:13 來源: 【打印】
項目概況
廣州市西關培英中學改擴建項目-實驗室設備采購(第一期) 公開招標公告 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廣州市天河區粵墾路623號燕都商務大廈12樓1202室獲取招標文件,並於2024年11月30日 09點3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202411-184098-0255
項目名稱:廣州市西關(guan) 培英中學改擴建項目-實驗室設備采購(第一期) 公開招標公告
預算金額:98.000000 萬(wan) 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jia) (如有):98.000000 萬(wan) 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1、標的數量:1
2、簡要技術需求或服務要求:
(1)項目類型:貨物類。
(2)采購內(nei) 容:詳見第二部分《招標需求》。
4、投標人應對項目所有的內(nei) 容進行投標,不允許隻對其中部分內(nei) 容進行投標。
5、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招標人通知後按要求供貨。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ti) 投標。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招標人通知後按要求供貨。
本項目( 不接受 )聯合體(ti) 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不屬於(yu) 專(zhuan) 門麵向中小企業(ye) 采購的項目。本項目的企業(ye) 劃分標準所屬行業(ye) 為(wei) :工業(ye) 。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一)投標人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1.須為(wei)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nei) 注冊(ce) 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或自然人【有效的營業(ye) 執照(或事業(ye) 法人登記證或身份證等相關(guan) 證明) 副本複印件加蓋公章。分支機構投標的,須提供總公司和分公司營業(ye) 執照副本複印件加蓋公章,總公司出具給分支機構的授權書(shu) 】;2.具有良好的商業(ye) 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hui) 計製度(提供書(shu) 麵聲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zhuan) 業(ye) 技術能力(提供書(shu) 麵聲明);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hui) 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書(shu) 麵聲明);5.參加本項目采購活動前3年內(nei) ,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書(shu) 麵聲明,成立不足三年的單位隻須提供成立至今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聲明函。重大違法記錄,是指供應商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chan) 停業(ye) 、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根據財庫〔2022〕3號文,“較大數額罰款”認定為(wei) 200萬(wan) 元以上的罰款,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有關(guan) 部門明確規定相關(guan) 領域“較大數額罰款”標準高於(yu) 200萬(wan) 元的,從(cong) 其規定);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提供書(shu) 麵聲明)。(二)投標人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1.單位負責人為(wei) 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guan) 係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提供書(shu) 麵聲明);2.除單一來源采購項目外,為(wei) 采購項目提供整體(ti) 設計、規範編製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提供書(shu) 麵聲明)。(三)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記錄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yan) 重違法失信行為(wei) ”記錄名單;不處於(yu) 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yan) 重違法失信行為(wei) 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以資格審查人員於(yu) 投標(響應)截止時間當天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s://www.ccgp.gov.cn/)查詢結果為(wei) 準,如相關(guan) 失信記錄已失效,供應商需提供相關(guan) 證明資料)。(四)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不屬於(yu) 專(zhuan) 門麵向中小企業(ye) 采購的項目。本項目的企業(ye) 劃分標準所屬行業(ye) 為(wei) :工業(ye) 。(五)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ti) 投標。
三、獲取招標文件
時間:2024年11月11日 至 2024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廣州市天河區粵墾路623號燕都商務大廈12樓1202室
方式:現場獲取,售後不退。
售價(jia) :¥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標文件售價(jia) 總和
四、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
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2024年11月30日 09點30分(北京時間)
開標時間:2024年11月30日 09點30分(北京時間)
地點:廣州市天河區粵墾路623號燕都商務大廈12樓12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ge) 工作日。
六、其他補充事宜
1.隻接受登記及領購招標文件的供應商投標。
2.已成功登記及領購招標文件的供應商參加投標的,不代表通過資格性、符合性審查。投標資格最終根據供應商投標文件中的資格審查資料作出的結論為(wei) 準。
3.若已登記及領購招標文件而決(jue) 定不參加本項目投標的供應商,應在開標前三日以書(shu) 麵形式(書(shu) 麵材料、信函或傳(chuan) 真加蓋供應商公章)通知采購代理機構。
4.招標文件的公示,根據《廣東(dong) 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辦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供應商認為(wei) 招標文件的內(nei) 容損害其權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間或者自期滿之日起七個(ge) 工作日內(nei) 以書(shu) 麵形式向采購人或者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書(shu) 應當署名。質疑供應商為(wei) 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質疑供應商為(wei)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簽字蓋章並加蓋公章。
5.本項目相關(guan) 公告在以下媒體(ti) 發布:
采購機構指定發布媒體(ti) :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廣州市西關(guan) 培英中學網、廣州市信怡招標代理有限公司網(www.gzxyzb.com)。相關(guan) 公告在法定媒體(ti) 上公布之日即視為(wei) 有效送達,不再另行通知。
七、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係。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廣州市西關(guan) 培英中學
地址:廣東(dong) 省廣州市
聯係方式:曾老師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廣州市信怡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廣東(dong) 省廣州市天河區粵墾路623號1202室
聯係方式:陳工 020-89001296
3.項目聯係方式
項目聯係人:陳工
電 話: 020-89001296